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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11月計提了社保費,當月發工資時代扣了個人社保費記入其他應收款貸方,但當月并沒繳納社保,導改其他應收款貸方余額,12月決定從11月起不在繳納社保,將扣留部分退給員工,請問退回時做什么分錄?
請問老師,支付工資時多扣了員工社保費,社保系統正常,就是在工資時多扣了,支付工資時,借:應付工資-應發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那么現在退回要怎么做賬,
企業每月支付社保費在先,發放工資在后。無需預題社保費。支付養老金的時候,個人承擔的部分下:其他應收款。你說的不符合實際情況。不對
付社保費時:借:其他應收款—社保費。發放工資時借: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其他應收款—社保費這個科目,正確來講,會不會出現在貸方或者是借方?


小桔子 追問
2021-07-02 13:56
bamboo老師 解答
2021-07-02 13:59
小桔子 追問
2021-07-02 14:07
bamboo老師 解答
2021-07-02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