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21-06-09 11:01
你好
農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是指合作社把當年實現的盈余總額連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及其他轉入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配。可分配盈余反映合作社年末可供分配的盈余總額,包括“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轉入”等項目。
一、計算當年盈余 年度終了,應將本年收入類賬戶和費用支出類賬戶轉入“本年盈余”賬戶,收支相抵后結出本年實現的盈余。
舉例說明,益民合作社2017年會計期末,各項收入及支出的賬戶余額為:“經營收入”的貸方余額600000元,“其他收入”的貸方余額100000元,“投資收益”的貸方余額為80000元,“經營支出”的借方余額為400000元,“管理費用”的借方余額為200000元,“其他支出”的借方余額為60000元。
(1)結轉各項收入: 借:經營收入 600 000 其他收入 100 000 貸:本年盈余 700 000
(2)結轉各項支出: 借:本年盈余 660 000 貸:經營支出 400 000 管理費用 200 000 其他支出 60 000
(3)結轉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80 000 貸:本年盈余 80 000 轉賬后,“本年盈余”賬戶借方發生額為660000元,貸方發生額為780000元。
根據借貸方發生額之差,計算出本年度的盈余為120000元。然后,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有關賬戶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二、編制盈余分配方案,做好分配前的準備工作 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的編制,是進行盈余分配的基礎。方案應詳細規定各分配項目及其分配比例。盈余分配方案必須經合作社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通過后執行,必須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合作社還要做好分配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清理有關財產,結清有關賬目,以保證分配及時兌現,確保分配工作的順利完成。
(1)編制盈余分配方案 盈余分配方案,也就是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當年盈余加上年初未分配盈余和其他轉入所形成的本年度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配的方案。可分配盈余60%以上要按照成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分配給相應成員,剩余部分可按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
(2)計算各項盈余分配 以益民合作社為例,該合作社2017年度盈余為120000元,年初未分配盈余和其他轉入為零,因此,2017年度可分配盈余為120000元,根據章程規定,可分配盈余按5%提取盈余公積,提取公積金后余下的60%按每個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額占全部成員與本社交易總額的比重為依據計算應付盈余返還,40%按每個成員的出資額和公積金量化份額、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量化額占本社這三項總額的比重為依據計算應付剩余盈余,進行二次分配。假設合作社當年成員與合作社的交易總額為500000元,其中,甲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額為20000元,乙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額為50000元,丙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額為10000元。
當年末,合作社所有者權益總額為600000元,其中,股金500000元,專項基金50000元,公積金50000元。甲成員個人賬戶記載的出資額為10000元、專項基金1000元、公積金7000元;乙成員個人賬戶記載的出資額為20000元、專項基金2000元、公積金14000元;丙成員個人賬戶記載的出資額為5000元、專項基金500元、公積金3500元。以甲乙丙成員為例計算出個人的盈余返還和剩余盈余返還。
① 首先,結轉“本年盈余”賬戶 借:本年盈余120 000 貸: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120 000
② 提取盈余公積金:(120000 ×5%=6000) 借:盈余分配 -各項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6 000 貸:盈余公積 6 000
③ 提取盈余返還
第一步,計算出當年可分配盈余中應返還給與本社有交易量的成員的盈余返還總額 (120000-6000)×60%=68400
第二步,計算出甲乙丙成員(其他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額占全部成員與本社交易額的比重 甲:20000÷500000×100%=4% 乙:50000÷500000×100%=10% 丙:10000÷500000×100%=2%
第三步,計算出應返還給與本社有交易的甲乙丙成員(其他成員)的盈余返還金額 甲:68400×4%=2736元 乙:68400×10%=6840元 丙:68400×2%=1368元
第四步,做出盈余返還的會計分錄 借:盈余分配 -各項分配-盈余返還 68 400 貸:應付盈余返還 -甲2 736 -乙 6 840 -丙 1 368 -其他成員 57 456
④分配剩余盈余
第一步,計算出當年可分配盈余中剩余盈余返還總額 120000-6000-68400=45600(元)
第二步,計算出甲乙丙成員(其他成員)個人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專項基金、公積金占合作社總額的比重 甲:(10000+1000+7000)÷(500000+50000+50000)×100%=3% 乙:(20000+2000+14000)÷(500000+50000+50000)×100%=6% 丙:(5000+500+3500)÷(500000+50000+50000)×100%=1.5%
第三步,計算出甲乙丙成員(其他成員)應分配的剩余盈余金額 甲:45600×3%=1368元 乙:45600×6%=2736元 丙:45600×1.5%=684元 第四步,做出分配剩余盈余的會計分錄 借:盈余分配 -各項分配-分配剩余盈余 45 600 貸:應付剩余盈余 -甲1 368 -乙 2 736 -丙 684 -其他成員 40 812 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有關賬戶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三、進行盈余分配,登記結清有關賬戶 進行盈余分配是盈余及盈余分配工作的核心和根本,關系到合作社和每個成員的切身利益,要依據盈余分配方案的要求,準確計算出每個成員的公積金量化份額、應付盈余返還金額和應付剩余盈余金額,并及時發放到成員的賬戶中。
(1)支付盈余返還和剩余盈余時: 借:應付盈余返還 -甲 2 736 -乙 6 840 -丙 1 368 -其他成員 57 456 應付剩余盈余 -甲 1 368 -乙 2 736 -丙 684 -其他成員 40 812 貸:庫存現金 114 000
(2)結轉各項分配時: 借: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120 000 貸:盈余分配-各項分配 120 000 盈余分配結束后,要及時登記總賬、明細賬和成員賬戶,把提取的公積金平均量化到每個成員,記入成員分戶賬,把每個成員的應付盈余返還和剩余盈余返還記入成員分戶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