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如果我是2020 年 1 月購入A公司的股票,那么對方在2020 年 5 月 16日,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20 萬元,那么這筆投資收益享受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嗎?按下面這個稅法好像并沒有滿足12個月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答: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確。若A是上市公司,是需要納稅的
被投資企業虧損,權益法下,投資企業要減少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中說不能確認投資損失,能講下為什么嘛?
答: 您好同學稅務認可-的是分錢,這個沒分配他的利潤 給我們,所以不可以確認同學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捐贈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租金收入按照出租人實際收到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權益性投資收益按照投資方實際收到利潤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規定,關于確認收入實現時間的這幾個。都哪兒錯了?謝謝。
答: (1)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2)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3)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水中的小鳥 追問
2021-03-30 16:39
小林老師 解答
2021-03-30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