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麻煩問下記賬憑證上面有三個人員,制單、記賬、復核,這里面的制單可以由出納來完成嗎?按照《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出納制單是否有問題。
答: 你好!按規定時不可以的,但是現在實際工作中又這樣操作的
公司要注銷,債務法人愿意承擔,且私下已經寫過欠條給債權人了,記賬憑證后面附什么原始憑證啊
答: 這個情況,不用記賬啊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公司是13年開始經營,找外面兼職財務負債公司財務業務,13-16年期間那個財務沒有給我們做記賬憑證,之后換了另外一個財務負債,目前公司只有17年至今的的記賬憑證,如果今年打算把該公司結束經營,13-16年缺少記賬憑證有無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答: 同學你好 ,一般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注銷稅務局一般是查最近三年的賬。如果地區不同,查賬年數不同的話建議你問一下當地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