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2013年繳納市政基礎建設費,但是由于政策變更公司沒有動工修建辦公樓庫房,一直擱置,而稅務部門打電話以此為依據讓我們繳納契稅,如何與他們說明,并且契稅計稅依據是什么?是否該繳納
曉曦
于2016-10-10 09:32 發布 ??749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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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海老師
職稱: 會計中級職稱
2016-10-10 12:33
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成交價格或者核定的市場價格作為計稅依據。具體地講: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計稅依據為成交價格。納稅答疑以分期付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按全額成交價格一次征收契稅。變賣抵押的土地、房屋按變賣價或者拍賣價作為成交價格。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這樣規定,是因為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屬于特殊的轉移形式,不需要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在計算征稅時只能參照市場上同類土地、房屋的價格計算征稅。 (3)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低債,以無形資產方式、獲獎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4)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的計稅依據,為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對于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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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土地就應該繳納契稅,具體稅率各地不一樣
2016-10-10 10:40:00

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成交價格或者核定的市場價格作為計稅依據。具體地講: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計稅依據為成交價格。納稅答疑以分期付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按全額成交價格一次征收契稅。變賣抵押的土地、房屋按變賣價或者拍賣價作為成交價格。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這樣規定,是因為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屬于特殊的轉移形式,不需要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在計算征稅時只能參照市場上同類土地、房屋的價格計算征稅。 (3)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低債,以無形資產方式、獲獎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4)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的計稅依據,為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對于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2016-10-10 12:33:36

房產要交契稅的 ,相關土地部分,不用再交
2017-12-18 09:20:51

你好,全資子公司向母公司轉讓房產,母公司需要繳納契稅
因為沒有這方面的免征優惠,所以需要繳納?
2021-10-13 09:39:21

同學你好
這個不就是契稅嗎
2022-05-18 14: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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