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外籍個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A.以現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B.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境外出差補貼C.取得的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部分的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D.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D為什么是對的????
答: 你好 看下圖片 可以看清楚不
甲某為在某市某外商投資企業工作的外籍人士(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假設甲某2020年1月取得收入如下:(1)從中國境內任職的外商投資企業取得工資收入35000元,當月甲某回國探親1次,從境內任職企業取得探親費8000元,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合理。(2)以實報實銷方式取得住房補貼2000元。(3)從境內另一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紅利12000元。(4)在境內購買福利彩票中獎30000元,當即通過國家機關向貧困山區捐款9000元,對于公益性捐贈支出選擇在本次偶然所得中扣除。要求: (1)甲某1月工資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甲某取得的紅利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甲某取得彩票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 參考答案: (1)1月工資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5000-5000)×25%-2660=4840(元) 每年不超過兩次且被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的探親費、實報實銷方式取得的住房補貼都免征個人所得稅。 (2)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因此,甲某取得的紅利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0。 (3)個人通過國家機關向貧困山區的捐款,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準予扣除。捐贈扣除限額=30000×30%=9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0-9000)×20%=4200(元)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被投資企業所在地是指哪個哦 A轉讓給B,是指A個人的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還是B?
答: 你好 是B企業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