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司集團與外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支付租金后,免費給子公司使用。請問這樣做合理嗎?是否涉及視同銷售?有何風險?如何改善?
答: 你好,這個不涉及視同銷售,如果是民營企業無所謂,國企可能會涉及子公司占用母公司資源的問題,因為免費是沒有依據,母子公司是獨立的個體,業績考核也是單獨的。最好當然是子公司直接簽定合同,要么就是子公司給付一定對價給母公司。
如果公司與甲方集團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后期甲方集團公司與我公司要簽一個補充協議需要給集團公司支付任務保證金,并規定任務。請問如此簽訂合同會有什么稅務上的風險呢
答: 應該沒有什么稅務風險,但是從法律上講,主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簽訂雙方不一致,不太合適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簽訂個人與公司的汽車租賃合同,可以不收租賃費嗎?簽訂租賃合同是公司股東,免費提供私車給公司使用
答: 你好,合同約定就可以


蘭醬 追問
2020-11-10 16:15
宇飛老師 解答
2020-11-10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