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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這里們為什么錯呢?是科目問題嗎?要沖職工工資嗎?2:那企業計提又不是這樣這樣?3:為什么不可以員工個人跟其他一起計提呢?4:計提這些用的科目有什么關聯嗎?
原來沒有繳職工保險,現從1月份繳,單位負擔的五險是否要計入應付工資科目?1月發的是去年12月工資,2月發1月工資時扣職工個人保險,但1月必須繳保險,就存在先繳后計提,這么做對嗎?
請問科目“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年初余額為 借方485.34 是什么意思?表示給員工付工資的時候付多了嗎?或者是表示當初計提的時候計提少了?


651356 追問
2016-08-13 00:04
651356 追問
2016-08-13 14:43
651356 追問
2016-08-13 17:22
李老師 解答
2016-08-12 23:38
李老師 解答
2016-08-13 11:51
李老師 解答
2016-08-13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