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你好,我對這個民事訴訟中斷有點疑問,教材說因為主觀原因導致的中斷,我一直這樣理解例如甲欠乙貨款,乙于2018.1.1提起訴訟,訴訟時效是2018.1.1-2021.12.31,如果中間2020年1.1乙向甲提出履行請求,甲不同意還錢,2020年1.1訴訟中斷,那么訴訟時效變成是2020.1.1--2023.1.1,第三次乙再次提出請求,甲再次拒絕,訴訟時效再重新計算,是這樣的嗎,???這樣豈不是無限循環了,沒有時效做時間限制了
答: 同學,您好 您理解正確的,但是最長不能超過20年。
老師您好,我們有個境外客戶,因為他自己的原因,想通過其他公司付貨款給我們,這會對我公司有什么樣的影響嗎?
答: 你好,這樣會導致你單位開具發票的購買方與付款單位名稱不一致的,會導致無法做出口退稅處理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原材料因為用數量的輔助核算,就會自動算金額,我的原材料貨款,比實際貨款多了幾毛錢,這個要怎么處理
答: 你好,同學。 這個不影響,差額 部分你手動調整一下,調整生產成本或材料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