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這個土地使用權為什么直接計入成本,不是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攤銷額計入嗎?
答: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雖然會計制度、準則規定:在未開發前“土地使用權”要計入“無形資產”,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實質:用于開發的“土地使用權”是“勞動對象”,如同制造企業原材料一樣,在購入時即應記入“存貨”,而不應記入“無形資產”并進行攤銷。
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建造建筑物后用于出租,攤銷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計入成本么?
答: 可以計入租賃成本。。。。。。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用于建造廠房的土地使用權攤銷金額在廠房建造期間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和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筑物時,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不轉入在建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有什么區別呢
答: 同學你好,在廠房建造期間,土地使用權所攤銷的金額計入廠房建造成本也就是在建工程,但是土地使用權本身是不轉入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分別計提攤銷和折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