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成立是2008年9月,從08年開始虧損,一直到2012年12月底一直虧損,2013年1-3月還是虧損,到了2013年4開始盈利,一直到9月盈利51.4萬,累計虧損109萬元,現在想問,公司從今年盈利如何抵扣以前的年度虧損,想請教目前有關抵扣虧損的相關法律法規,謝謝!
答: 稅法規定虧損的彌補期限是5年,08年的虧損最晚可以用13年的盈利彌補,13年的盈利還沒有把08年的虧損彌補完的話,08年的虧損不能再在稅前彌補了。09-12年的虧損依此類推。
一般納稅人,2012虧損、2013盈利、2014.虧損、2015虧損、2016盈利,2012年彌補虧損未彌補完,2012年未彌補完的虧損可以有2016年盈利彌補嗎?
答: 你好!可以的。可以按5年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 我想問下 稅法規定的 彌補五年的虧損 什么意思?比如企業2017年成立至今一直盈利的 但是第六年虧損 我能用第七年的盈利去彌補虧損嗎?
答: 同學您好,第六年虧損 能用第七年的盈利去彌補虧損的一直到21年的都可以用來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