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個人社保掛靠公司,以那個公司的名義交社保,個人部分和企業部分都是這個人自己出,對公司來說有什么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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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8-04 17:04 發布 ??1215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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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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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勞動法上說是有風險的,視同是你們的職工,享受產假工傷等政策
2020-08-04 17:06:03

同學,這個掛靠本就有些風險,如果想規避風險就當是一營業外收入。
2022-03-09 14:39:10

交社保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對方繳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用你公司名義買社保,法律意義上,如果對方向你索要工資并起訴的話,你們會敗訴
2019-06-24 14:00:08

單位會存在一定的勞務糾紛風險
2021-11-03 14:46:22

為非本單位員工代繳社保可能引發的風險
1、行政機關處罰的風險。通過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的前提必須具備真實的勞動關系,無勞動關系而參保的情況被查實后,可以取消參保資格,并將繳費退還。用人單位將非本單位員工視為本單位員工進行繳費申報的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還可以給予警告或罰款。
2、騙取社保待遇的法律風險。之所以非本單位員工愿意自費在掛靠單位名下繳納社保,其目的無非是為了享受有關社保待遇,如工傷保險待遇、醫療保險待遇等。但這種以虛假勞動關系參保而建立的社保關系屬于無效,造成社保基金損失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3、引發勞動爭議的風險。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掛靠者以社保繳納事實為依據,主張認定其與被掛靠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要求支付工資等勞動爭議的案例。這就是典型的沒事找事干,而且用人單位如果疏于證據管理和舉證抗辯,就可能陷入被動境地。
2019-06-24 1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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