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郭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2020-07-30 16:38
住房還是非住房的
相關問題討論

住房還是非住房的
2020-07-30 16:38:41

你好,你是指小型微利企業?你是指什么稅款的減半征收?
2019-07-08 09:35:40

同學你好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181號)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對地下建筑納入房產稅征收范圍,并按用途實行50%-80%的計算原值的優惠政策,但“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2.根據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據此,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個人出租房屋營業稅起征點進行了確定。如江西省的起征點全省統一為1000元(含)。納稅人(個人,下同)的營業額未達到財政部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納稅人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應按營業額全額計算應納稅額。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089號)規定:納稅人出租財產取得財產租賃收入,在計算征稅時,準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準確憑證,證明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639號)規定:取得轉租收入的個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法支付憑據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該項轉租收入中扣除。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186號)明確規定:對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由實際經營(包括自營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房產稅。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100號)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對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對高校后勤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取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對利用學生公寓或教師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務設施向社會人員提供服務取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種服務性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對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大學科技園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2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21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園和孵化器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科技園、孵化器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稅法及其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7.財稅24號文件規定:對于所在單位以廉租住房名義發放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應征收個人所得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準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廉租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貨幣補貼標準等須符合國發24號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的規定;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辦或確定的單位。
8.《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128號),則對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出典房產、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政策進行了重新明確。
2022-04-26 09:39:12

您好,你這個是單位租個人的房屋,要從租計征,拿租金*4%
2020-12-04 20:24:27

你好,參考一下疫情期間房租怎么收。
?。ㄒ唬τ谧赓U房屋的用途為用于生產經營,已有明確行政管控政策導致無法實現使用目的,則應當免除租金
此種情況是指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如根據政府的要求關停的網吧、KTV、酒吧、電影院、大賣場、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又如因政府政策延長假期造成無法開工的工廠導致工廠未能用于生產經營的。由于此時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無法提供可供承租人持續正常使用的租賃房屋,則承租人也當然無需支付相應的租金,同時出租人無需承擔無法提供適格租賃房屋的違約責任。
?。ǘ┏凶馊巳岳^續使用租賃物用于經營,但受疫情影響收益明顯減少甚至虧損的,可請求減免部分租金
此種情況是在疫情期間,承租人一直占有并使用著租賃物用于經營活動,因此免除租金是明顯不符合情理的。因疫情對生產經營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如因疫情給社會公眾造成的恐懼或政府限制人員外出導致商場人流明顯減少的,疫情導致物流、交通暢嚴重影響生產經營且導致承租人收益明顯減少甚至虧損的,承租人可據此為由要求減少部分租金。對此,法院亦可酌情減免部分租金。
?。ㄈ┏凶馊巳岳^續使用租賃物用于經營,疫情并未導致其收益明顯減少的,不可請求減免租金
如疫情并未影響其生產經營甚至導致其經營收益明顯高于日常情況的,如用于開設藥店或銷售防護用品的房屋獲得了比往常更大的收益,承租人不可主張減免租賃。對于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用于經營活動,其收益減少不明顯的,亦不可請求減免租賃。
2020-04-11 22:14:26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莎 追問
2020-07-30 16:39
郭老師 解答
2020-07-30 16:42
莎 追問
2020-07-30 16:44
郭老師 解答
2020-07-30 16:54
莎 追問
2020-07-30 16:56
郭老師 解答
2020-07-30 16:58
莎 追問
2020-07-30 16:59
郭老師 解答
2020-07-30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