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我公司法人18年以個人名義于第三方簽訂了居間協議書,并于19年取得了500萬居間服務費,協議書中明確寫明了乙方服務費的稅金由甲方依法繳納,現在甲方不想支付剩余的服務費,并向稅務局舉報我們法人涉嫌偷稅漏稅,請問這筆500萬的服務費都涉及什么稅,是否應由我們繳納,責任是否應由我們承擔
答: 你好,這個看合同規定了,你們可以起訴,是交增值稅附加稅所得稅的
辦了舞蹈機構,每個學生都是第三方(微信、支付寶)轉賬收款,沒有去稅務局備案,被舉報要被判偷稅漏稅嗎?要補交稅款嗎?
答: 肯定是要補稅的 但一般不會界定為偷稅漏稅 薇婭13億都沒判呢 不用擔心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小規模企業,公司法人,用個人私戶代替公司支付了一筆服務費,(有三方代付協議,和第三方的收款收據),該業務要如何掛賬?
答: 你好 借管理費用-服務費貸其他應付款-法人 報銷給對方法人 借其他應付款-法人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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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14:18
樸老師 解答
2020-07-2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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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14:31
樸老師 解答
2020-07-2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