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免征增值稅貨物專用發票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5〕780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一律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免稅糧食除外)。如違反規定開具專用發票的,則對其開具的銷售額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全額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這里的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是什么
芳草
于2020-07-22 13:39 發布 ??2272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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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新老師
職稱: 美國金融經濟學博士
2020-07-22 13:41
https://www.sohu.com/a/331035041_100019699,《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相關問題討論

https://www.sohu.com/a/331035041_100019699,《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2020-07-22 13:41:38

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稅的
2018-11-08 10:24:05

你好,是的,普票不能抵扣進項
小規模什么票都不能抵扣進項
2020-04-19 16:19:29

目前只有電子通行費發票才可以抵扣,《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十一、通行費電子發票可以抵扣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
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的特定納稅人,可以持稅控設備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由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通行費電子發票選擇確認。
十二、通行費電子發票確認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如何填列?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2019-07-19 10:55:32

您好,是的,跟一般的的會計分錄一樣處理
借:相關成本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現金等
2017-03-08 1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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