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進價帶票價格900元,出庫多少錢才能不算虧
九十
于2020-07-17 14:29 發布 ??1042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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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07-17 14:30
出庫不虧錢,是毛利不虧,還是說凈利潤不虧錢。銷售價格越高越好,只要有人要就行。
相關問題討論

出庫不虧錢,是毛利不虧,還是說凈利潤不虧錢。銷售價格越高越好,只要有人要就行。
2020-07-17 14:30:16

可以,可以用先進先出法或者個別計價法
2020-03-25 17:21:35

你好,先進先出貨物按照每噸的價格
2022-02-24 11:10:32

出口貨物完稅價格=(fob中國境內口岸)/(1+出口關稅稅率)
2021-11-22 19:39:02

你好!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及關稅的計算
1.CIF價格
以我國口岸CIF價格、CIF價格加傭金價格、CIF價格加戰爭險價格成交的或者和我國毗鄰的國家以兩國共同邊境地點交貨價格成交的,就分別以該價格作為完稅價格。其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CIF價格
進口關稅=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例1] 某進出口公司從日本進口甲醇,進口申報價格為CIF天津USD500000。當日外匯牌價(中間價)為USD1=RMB8.64;稅則號列:甲醇應歸入2905.1100,稅率12%。
先計算出甲醇的完稅價格如下:
USD500000×8.64=4320000(元)
再計算出甲醇應繳的進口關稅如下:
4320000×12%=518400(元)
2.FOB價格。
以國外口岸FOB價格或者從輸出國購買以國外口岸CIF價格成交的,必須分別在上述價格基礎上加從發貨口岸或者國外交貸口岸運到我國口岸以前的運雜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若以成本加運費價格成交的,則應另加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
完稅價格內應當另加的運費、保險費和其他雜費,原則上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計算。若無法得到實際支付金額時,也可以外資系統海運進口運費率或按協商規定的固定運雜費率計算運雜費,保險費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費率計算。其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FOB+運費)/(1-保險費率)
[例2] 某進出口公司從美國進口硫酸鎂5000噸,進口申報價格為FOB舊金山USD325000,運費每噸USD40,保險費率3‰,當日的外匯牌價(中間價)為USD1=RMB8.64。
先計算運費如下:
5000×40×8.64=1728000(元)
再將進口申報價格由美元折成人民幣如下:
325000×8.64=2808000(元)
最后計算完稅價格如下:
完稅價格=(2808000+1728000)/(1-3‰)=4536000/0.997
=4549648.95(元)≈4549649(元)
經查找,硫酸鎂的稅則號列為2833.2100,稅率10%,計算該批進口硫酸鎂的進口關稅額如下:
進口關稅額=4549649×10%=454946.90(元)
[例3] 某單位委托香港某公司自英國進口柚木木材,運費為44200元,保險費率為0.3%,傭金為CIF價格3%,進口申報價格為CIF香港USD580000,當日的外匯牌價為:USD1=RMB8.64。
先將進口申報價格折合為人民幣如下:
580000×8.64=5011200(元)
再計算完稅價格如下:
完稅價格=(5011200×103%+44200)/(1-0.3%)
=5221400.20(元)≈5221400(元)
經查找,柚木木材的進口稅則號列為4407.2910,稅率為9%(優),計算該批進口袖木木材的進口關稅額如下:
進口關稅額=5221400×9%=469926(元)
3.CFB價格(貨價加運費價格,或稱含運費價格)。
以貨價加運費價格成交的,應當另加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其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GFR/(1-保險費率)
[例4] 某進出口公司從日本進口甲醛17噸,保險費率0.3%,進口申報價格為CFR天津USD306000,當日的外匯牌價(中間價)為USD1=RMB8.64。
先將進口申報價格由美元折合成人民幣如下:
306000×8.64=2643840(元)
再計算完稅價格如下:
完稅價格=2643840/(1-0.3%)=2651795.39(元)≈2651795(元)
經查找,該進口貨物稅則號列為2912.1100,稅率為10%(優),計算該進口貨物的進口關稅額如下: 進口關稅=2651795×10%=265179.50(元)
為了計算方便,可先計算出常數。其計算公式如下:
常數=1/(1-保險費率)
再計算完稅價格。再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CFR價格×常數
對個別貨物實際沒有支付運費,以及貨物沒有投保的,在計征時可酌加運費和普通保險費。
由陸路進口的貨物,在計算完稅價格時,所有應加運費等均均應計算至該貨物運抵我國國境為止。
4.正常批發價格。
若海關不能確定進口貨物在采購地的正常批發價格,則應以申報進口時國內輸入地點的同類貨物的正常批發價格,減去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代征稅以及進口后正常運輸、儲存、營業費用及利潤作為完稅價格。如果國內輸入地點同類貨物的正常批發價格不能確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時,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估定。
(1)不征國內稅貨物的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國內市場批發價格/(1+進口優惠稅率+20%)
(2)應繳納國內稅的貨物應當扣除國內稅,計算出完稅價格。其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國內市場批發價格/[1+進口關稅優惠稅率+20%+(1+關稅稅率)/(1-代征稅稅率)×代征稅稅率]
(注:以上兩公式分母中的20%為需從批發價格中減除的費用利潤。)
[例5] M公司經批準從國外進口一批護膚護發品,其CIF價格已無法確定,進貨地國內同類產品的市場正常批發價格為925000元,國內消費稅稅率為8%,設進口關稅稅率為15%。要求計算該批護膚護發品應納的關稅。 完稅價格=925000/[1+15%+20%+(1+15%)/(1-8%)×8%]=925000/1.45
=637931(元)
應納進口關稅稅額=637931×15%=95690(元)
2017-11-29 21: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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