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請問申報個稅的時候,6月發放5月工資,然后有個員工6月離職,6.28號把她6月工資結算了,那這個員工的6月工資是現在申報個稅還是跟下次一起申報啊
答: 這個月一塊申報的
你好,老師,如果12月工資7000元,年終獎37000元,如何申報個稅最核算?
答: 某銀行職員小梅,去年剛畢業參加工作,扣除社保等費用后每月工資為4000元,暫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今年1月份單位發放了年終獎金45000元。 >>>>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方式計算應納稅額,則應當將45000元平攤到12個月,每個月3750元,適用10%的稅率,速算扣除數210,按公式計算就是45000元×10%-210,應納稅額為4290元。 >>>>選擇將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那么個稅計算方法為4000元×12%2B45000元-60000元(免征額)=33000元,適用3%的稅率,最終得出的應納稅額為990元。 相比之下,顯然是第二種計算方式更加“實惠”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園林工程公司一直沒發工人工資,12月才一起結算,我也一直沒申報個稅,現在可以一起在12月申報嗎,人員信息采集是選1月嗎
答: 你好,可以在12月一起申報的。


奧利給 追問
2020-07-09 14:38
郭老師 解答
2020-07-09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