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企業沒有給員工申報個稅,但是每個月都有發放工資,這樣員工還需要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嗎
答: 您好,這樣不需要匯算清繳。
您好老師請問,我2020年1月申報的是2019年12月份發放的11月份的工資,但是個稅申報時,我把本期收入申報成實際發放工資的金額,不是應發金額,那需要在這次匯算清繳時候調整嗎?
答: 你好,在進行匯算清繳的時候如果計提的工資全部已經發放了,是不需要調整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你好,咨詢個問題,若公司由于資金困難2021.1-12月共發放前6個月的工資,并已經申報個稅,另4個月的工資準備年前結清發放(發放在2022.1月份),由于按收付實現制申報,(1)是不是對員工來說產生大額個稅(2)對2021年個稅匯算有沒有影響?
答: 您好,1.是的;2.不影響,一共交的稅不變。


阿彤彤哎 追問
2020-06-18 19:57
小林老師 解答
2020-06-18 19:59
阿彤彤哎 追問
2020-06-18 20:00
小林老師 解答
2020-06-18 20:04
阿彤彤哎 追問
2020-06-18 20:05
小林老師 解答
2020-06-18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