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連續審計,存在特別風險,每年都要進行控制測試?對于無重大風險的情況下,利用以前的審計證據最多3年?包括第一年審計時間嗎?比如17年審計后,20年才重新執行?
jkemhr
于2020-06-11 16:31 發布 ??3211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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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眼圈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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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存在特別風險需要控制測試。無重大風險情況下至少每三年測試一次,這里的每三年可理解為間隔期是二年,也就是20年。
2020-06-11 17:26:37

你好,同學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檢查風險取決于審計程序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詢問 分析程序 控制測試 觀察和監盤這些程序都有可能造成檢查風險
2022-12-01 00:46:00

穿行測試和重新執行的區別如下:
(1)穿行測試主要是用在了解內部控制時使用,而重新執行主要是在控制測試程序中使用;
(2)重新執行是一項具體的審計程序,而穿行測試是多種審計程序的綜合運用。
2021-06-24 15:18:22

你好
那么
檢查風險低
因此,要選擇D的
2022-05-09 15:37:34

您好,
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刂茰y試不是必須實施的審計程序,而實質性程序是必須執行的。另外,注冊會計師并非必須要對“所有的”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實施實質性程序,只需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測試。
要求注冊會計師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測試。注冊會計師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是一種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無論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結果如何,注冊會計師均應當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程序,不得將實質性測試僅集中在例外事項上。
2022-01-25 0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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