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確定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時,為什么其他業務收入不計算稅?而主營業務收入計算稅呢? 2.在收回現金和支付現金時為什么有的用期初數減期末數,有的是期末數減期初數?怎么去理解?
冷酷的大象
于2020-06-10 20:53 發布 ??1418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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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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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用這樣公式進行計算處理。
主營業務收入*1.03%2B利潤表中其他業務收入*1.03%2B(應收票據期初-期末)%2B(應收賬款期初-期末)%2B(預收期末-期初);一般企業才是按1.13
2020-05-20 14:30:47

利潤表反應的是當期數據,應收賬款的期末-期初代表往期流入進本期。比如:期初是1000,當期收回500,當期確認進了800,期末就是1300,期末-期初=300
2019-10-27 13:54:50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收入×(1+17%)+利潤表中其他業務收入+(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2、收到的稅費返還
=(應收補貼款期初余額-應收補貼款期末余額)+補貼收入+所得稅本期貸方發生額累計數
3.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營業外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業務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收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體操作中,由于是根據兩大主表和部分明細賬簿編制現金流量表,數據很難精確,該項目留到最后倒擠填列,計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公式二)
=補充資料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2)-(4+5+6+7) }
2017-03-21 15:02:53

1,也是要計算稅的,主營和其他都是要計算稅的
2,這里面主要是考慮增加額或減少額計算的區別。
2020-06-10 21:19:54

您好!免稅收入是你們的營業范圍內的嗎
2020-04-09 17: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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