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銷售貨物,如果交易成交了,對方沒有按時付款,我公司收取的罰款,需要算作價外費用繳納增值稅嗎?如果因對方違約,交易沒有做成,我方收取的罰款需要算作價外費用繳納增值稅嗎?
小綿牛
于2016-06-14 08:49 发布 2026次浏览
- 送心意
曉海老師
职称: 會計中級職稱
2016-06-14 09:58
老師,可否這樣理解,如果交易做成了,收取的滯納金和罰款就是價外費用,應該繳納增值稅,如果銷售沒有做成,單純收取的罰款,不作為價外費用,不用交增值稅,這么理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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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2015-11-26 18:13:11

你好! 1、增值稅應稅項目中收取的滯納金,屬于增值稅的納稅范圍,應當計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2、用于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包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這里的價外費用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滯納金等費用。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2016-06-14 09:29:05

價格以外的費用,肯定也是要納稅的,這個本身就是知己的收益,當然要繳稅
2019-03-23 09:39:55

你好,請問你的問題點是什么
2018-11-27 17:01:57

同學你好
就是收取的當期不作為計稅依據
2020-07-28 17: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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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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