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我們是乙方(固資購買方),我們和甲方房企簽的合同,丙是甲的施工方,我們三方簽了一個協議,協議內容是我們直接把錢轉給施工方,錢不過甲方的賬,但是甲方需要把我們之間簽訂的合同開具專票給我們。另外甲方和他的施工方簽了一個補充協議,大概意思是我們乙方可以把他們之間的施工款由我們乙方購買方來代付。這樣會有什么稅務風險嗎?
答: 你們和甲方簽合同了嗎
你好,我單位與業主簽訂了有甲供材的施工合同,業主要求按一般計稅項目開具11%的發票,是否違背了財稅58號文規定,對于我單位是否存在稅務風險?謝謝!
答: 你好,之前預繳了嗎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咨詢一個三流一致的案例:甲方和乙方簽訂合同一(委托代建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合同二(施工承包合同),現甲方將建設款項支付給乙方,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乙方將施工款項支付給丙方,丙方向“甲方”開具專票,有稅務風險么?
答: 有的


琪琪 追問
2020-06-10 17:44
樸老師 解答
2020-06-10 17:57
琪琪 追問
2020-06-10 18:10
樸老師 解答
2020-06-10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