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問您個問題,我有張17年5月的專票丟失了,是材料發票,面值3000的,我現在該怎么辦呢?
艷楊天
于2020-06-05 09:48 發布 ??658次瀏覽
- 送心意
小菲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0-06-05 09:51
學員,你好。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情況一:快遞公司丟失
因為目前快遞丟失,快遞公司可能不承擔責任的,則需要由銷售方和購買方雙方協商,看哪一方去處理相關事宜。
A、協商是銷售方承擔責任的:需要銷售方先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后攜帶:丟失情況說明書(加蓋公司公章)、登報報紙、記賬聯復印件(加蓋公章)、至主管國稅局接受處罰,然后稅局開具《已報稅證明單》,銷售方需把稅局開具《已報稅證明單》、記賬聯復印件給購貨方作為抵扣憑證。
B、協商是購買方承擔責任的:需要購買方先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后至主管國稅接受處罰,然后把寫好的丟失情況說明書給銷售方,銷售方攜帶:購買方登報報紙、丟失說明書、記賬聯復印件至主管稅務局開具《已報稅證明單》,然后銷售方把《已報稅證明單》和記賬聯復印件給購買方認證抵扣。
情況二:銷售方丟失
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
銷售方首先先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后攜帶自己寫好的丟失情況說明書(加蓋公章)、記賬聯復印件(加蓋公章)去稅局接受罰款,同時開具《已報稅證明單》,銷售方然后把稅局開具《已報稅證明單》、記賬聯復印件給購貨方作為抵扣憑證。
丟失發票聯
購買方以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丟失抵扣聯
購買方用發票聯認證,復印件留存備查
情況三:購買方丟失
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
稅務上:首先購買方先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后去稅務局接受罰款,然后受票方寫一份丟失發票情況說明書(加蓋公章)然后把說明書交給銷售方,再由銷售方攜帶購買方寫好的丟失情況說明書(加蓋購買方公章)、記賬聯復印件(加蓋銷售方公章)開具《已報稅證明單》
財務上:丟失前已認證,憑借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丟失前未認證,憑借銷售方提供記賬聯復印件認證,記賬聯復印件及《已報稅證明單》作為抵扣憑證,銷售方需把稅局開具《已報稅證明單》、記賬聯復印件給購貨方作為抵扣憑證。
丟失發票聯
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丟失抵扣聯
丟失前已認證,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丟失前未認證,用發票聯認證,復印件留存備查。





艷楊天 追問
2020-06-05 09:56
小菲老師 解答
2020-06-05 10:01
艷楊天 追問
2020-06-05 10:08
小菲老師 解答
2020-06-05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