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似問題
最新問題
我們建筑公司財務,有個項目,甲方土地證上的權利人,建筑施工許可證上都有三個單位,要建筑公司造三幢廠房,建筑施工合同只同其中的一家單位簽訂,工程建設 發票可以分別開給這三個公司嗎
比如別人掛靠建筑公司做 房地產的,那個建筑工程合同的金額 要根據他們那個房建報建的價格 施工許可證上的金額 去簽訂的嗎 因為跟他們施工許可證上的金額與合同上的金額有很大出入,要怎樣立合同比較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