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山公司委托C加工廠加工一批材料(屬于應稅消費品),發出加工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300000元,支付加工費240000元(不含增值稅),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加工完工后驗收入庫,收回的材料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要求:編制會計分錄
答: 您好 借:委托加工物資 300000 貸:原材料 300000 借:委托加工物資 24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40000*0.13=31200 借:應交稅費-消費稅 (300000%2B240000)/(1-0.1)*0.1=60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0%2B31200%2B60000=331200 借:原材料? 300000%2B240000=540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540000
1.甲公司委托乙加工一批應稅消費品,原材料成本30000元,加工費5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10%,材料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加工費等已經支付,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稅率16%,甲按實際成本核算。【要求】:假定企業收回后繼續加工為應稅消費品,計算該批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答: 你好,假定企業收回后繼續加工為應稅消費品,計算該批委托加工材料成本=30000%2B5000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業務題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丙企業將A材料加工成B材料(屬于應稅消費品)A材料成本為20萬元,支付的加工費為6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B材料加工完畢驗收入庫,加工費用等尚未支付,加工后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率均為17%。【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有關會計分錄。
答: 借委托加工物資200000 貸原材料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