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且扣繳義務人為扣繳稅款的,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內,向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
答: 你好 個人綜合所得 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不是3月末哦 。
想咨詢一下個體工商戶需要匯算清繳嗎 是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匯算清繳。匯算清繳是指個體工商戶在每年底前,根據當年應納稅款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繳納稅款的稅務程序。不是3月底就要完成嗎
答: 是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匯算清繳,以避免罰款。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匯算清繳已申報并繳納了稅款,還能更正財務報表不
答: 您好! 匯算清繳已經申報并交了稅款申報表是不能更改的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