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5月1日以后,自產貨物用于在建工程,不再視同銷售,外購原材料進項是可以抵扣嗎
答: 你看到的是營改增后的新規定。
外購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如果是房屋,應該是進項要轉出啊!如果用于其他的在建工程,進項可以抵扣
答: 你好,現在不需要轉出了,都可以抵扣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用于在建工程的原材料進項,第一年只能抵扣60%,第二年再抵扣40%嗎?
答: 您好,是的。如果是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建筑項目。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卉多貝希 追問
2020-05-16 13:54
小云老師 解答
2020-05-16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