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強制規定8種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要交增值稅?
答: 這是規定,沒有為什么,主要是為了堵住部分企業逃稅漏洞
增值稅規定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是多少元
答: 小規模現在三萬以下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增值稅規定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是多少元
答: 現在月營業額3萬以下有減免稅 起征點只適用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2011】第065號《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的文件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現在很多省都已經發文,將起征點調整到了20000元的最高金額,具體可以詢問本地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