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現在沒有認證期限了,是不是也就不存在滯留票這一說法了,我看到對方單位多給我們開了一張發票,但沒有寄給我們,這個我還有必要讓對方單位沖紅么
毛毛雨
于2020-03-04 10:57 發布 ??4288次瀏覽
- 送心意
meizi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0-03-04 10:58
你好 是的 目前來說的話 是取消了認證期360天 。滯留票還是存在的。 比如小規模收到了專票不可以抵扣的情況下。 需要紅沖的 既然多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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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發票認證期限360天,
超過期限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050號《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仍應按照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規定執行。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五)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若你公司逾期未認證抵扣的原因屬于公告所述的客觀原因,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抵扣進項稅額。但如果你公司是由于疏忽導致發票逾期未認證,不屬于公告所述的客觀原因,則此發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擔此損失,公司有權向直接責任人追償。
2019-08-06 20:00:30

你好,是的,現在取消360天認證期限了。
2020-07-19 20:46:06

可以的,那你之前那個做費用和成本,轉出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就可以,
2020-03-27 11:30:32

發票開具之日起360天,都可以認證
2018-10-16 14:56:58

您好,這是今年剛開始執行的
2020-03-23 21: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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