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發2019年12月工資,2020年2月發今年1月工資,那工資表上 所發的1月工資個稅計算是:累計應納稅所得額=(1月工資+2019年12月工資)-12月、1月累計社保公積金專項扣除-5000*2,是這樣嗎?12月年終獎單獨計算,所以不用管年終獎部分?
答: 你好,對的 是的
、 工資、薪金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水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應納稅所得額=每月收入額-800?
答: 你好工資薪金的個稅不是這樣計算的。 我給你公式 : (1)工資、薪金所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備注】 1、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累計減除費用=5000元/月*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應發工資9294.92 扣公積金624 扣社保924.32; 最后出來一個應納稅所得額8061.6. 請問應納稅所得額怎么算出來的?
答: 你好!這是課堂的習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