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這個政策是企業所得稅使用嗎
答: 這個說的是增值稅,不是企業所得稅
一般納稅人進項稅跟銷項稅抵扣后,進項稅額還能在應納稅所得額扣除嗎
答: 不可以的了,增值稅是價外稅,不影響損益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2019年39號文“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的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所得額”這句話如何理解呢?比如: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是50000,加計10%就是55000,那抵減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抵減當期的所得稅額(也就是利潤總額)嗎?是不是可以抵減利潤總額55000?是這樣不,好像又不對,老師:正確理解該是如何理解呢?
答: 加計抵扣是抵減增值稅


鑫鑫 追問
2020-02-10 13:31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2-10 13:43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2-10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