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公司屬新開辦的,2020年1月3日稅務登記,前期11月份員工己開兩人工資,均沒有達到個稅起征點,還有一個副總經理從9月1日上班,現在要補發9月至12月工資,前期都沒有申報個稅,這個個稅要怎樣處理申報
答: 這個月一塊申報受雇日期,填寫她來的時間就可以。
新個稅起征點5000元的相關規定出臺了吧,是今年10月開始,意思是所屬期10月工資嗎?10月白工資所得期是11月,申報期是12月了。是這樣理解嗎?
答: 你好,你這樣理解是對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18年10月1日起個稅起征點由3500調整為5000元,那么2018年10月份申報9月工資,起征點按3500還是5000元?
答: 你好,按照5000扣除的,這里是看申報期,不是實際所屬期間


kj_4VBY0MC5GAaB 追問
2020-01-13 11:17
郭老師 解答
2020-01-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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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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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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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