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你好行政單位2016年5月1日前有工程項目實施,開具了建筑業普通發票,由于工程未及時驗收,開具的發票沒有入賬,當時預付了部分工程款,目前施工隊拿著當年開具的發票,可以列支嗎?
答: 你好,你之前的發票是不可以列支到現在的期間入賬處理了
建筑行業,分包方開具的普通發票,施工單位可以抵扣么?
答: 您好 分包方開具的普通發票,施工單位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公司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該施工單位建筑業統一發票遺失,公司該咋樣付款
答: 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尚未就普通發票遺失后的處理流程作統一的規定。由于可能牽涉到跨地區、跨國地稅局互認等問題,省局目前對此也沒有作統一規定。考慮到當事人對其作出的聲明和行為負責,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優化納稅服務,以及遺失發票方有過錯等因素,在國家稅務總局作統一規定前,對遺失已填開的普通發票的,可暫按以下辦法處理:1、對于因開票方原因造成發票遺失的:可以由開票方登報聲明作廢,接受主管稅務機關處理后,重新開具發票,并在發票上注明此發票為“遺失后重開”及原發票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2、對于因受票方原因造成發票遺失的:可以由受票方登報聲明作廢,持該發票存根聯的復印件及開票方出具的相關證明接受主管稅務機關處理后,可以將此發票復印件(連同登報聲明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處理意見)視同發票聯處理。3、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