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留學咨詢申請服務,提供了部分服務,未提供完全部服務,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可否按照完成的服務進度確認收入及繳納相應收入的增值稅
橙子
于2019-12-30 16:41 發布 ??1392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對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06年修正)第十六條的規定。根據該條例,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分為三種:
一、貨物及勞務發出或者服務提供的時間;
二、銷售收入取得的時間;
三、財產、無形資產出售的時間。
以示例來講,一個企業在2016年6月份發出的貨物,則認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2016年6月。另一方面,如果該企業在2016年7月取得銷售收入,則認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2016年7月。除此之外,如果該企業在2016年8月出售了財產、無形資產,則認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2016年8月。
實際應用中,有些事項會影響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如發票開具、貨物運輸等情況,都可能會影響到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的確認。此外,企業在審計核算增值稅時,也應考慮各項事實,以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避免造成無法抵扣增值稅的情況出現。
2023-02-27 16:30:37

你好,會計上確認收入按照會計準則來,稅法上確認收入也就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020-07-06 16:26:25

可以的,可以按照服務進度確認的
2019-12-30 16:43:56

你好,情況是比較多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的http://www.shui5.cn/article/0d/112518.html,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
2020-12-06 21:40:04

你好,有時候是不一致的,
2019-01-18 17:02:58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