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交接,交接清單未簽字,18年憑證找不到,丟失。且交接清單沒有寫。接受人接了會有責任嗎?丟失算誰的?
答: 你好 交接清單沒有寫 這個責任不好劃分。
就是現在會計憑證疑似丟失,移交表上注明憑證已入檔,如果丟失接收人的責任有多大
答: 你好,接收人有保管財務憑證的義務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好,,我想問問,如果原始憑證丟失了,如果總賬有,原始憑證又缺失,作為會計,有什么責任??
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 追問
2019-12-25 17:49
玲老師 解答
2019-12-25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