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2010年實現利潤總額10萬元,當年主營業務收人為3000萬元,業務招待費50 萬元,如果不存在其他納稅調整事項,且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則該公司2010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
年輕的芒果
于2019-12-02 18:00 發布 ??2343次瀏覽
- 送心意
鄭裕期
職稱: 注冊會計師
2019-12-02 18:04
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按:①50*60%=30 ②按營業收入的5‰:3000*5‰=15較小的扣,故只能扣15,應調增業務招待費=50-15=35萬
應納稅額所得額=10+35=45
應納所得稅=45*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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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按:①50*60%=30 ②按營業收入的5‰:3000*5‰=15較小的扣,故只能扣15,應調增業務招待費=50-15=35萬
應納稅額所得額=10+35=45
應納所得稅=45*25%=11.25
2019-12-02 18:04:08

業務招待費限額:5800*0.5%=29,49*60%=29.4,納稅調增=49-29=20
廣宣費限額=5800*15%=870,納稅調增=(615%2B257)-870=2
公司本年度應繳納 企業所得稅=(1100%2B20%2B2)*25%=280.5
-
2022-06-05 20:59:44

該企業 2020 年所得稅費用為=(100-5%2B20-15)*25%
2022-02-13 19:33:17

你好
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務招待費支出生額的60%=18萬,收入的5‰=15萬,所以按較小的數據15萬扣除,納稅調增15萬
公益性捐贈100萬元,按利潤總額12%以內扣除,可以扣除60萬,納稅調增40萬
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500萬+15萬+40萬)*25%=138.75萬
2020-01-01 14:30:40

你好
當年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30萬元,發生額60%=18萬,銷售收入3000萬元千分之5=15萬,所以業務招待費反15萬扣除,納稅調增15萬
公益性捐贈按利潤總額12%以內扣,可以扣除60萬,納稅調增40萬
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500萬+15萬+40萬)*25%
2019-12-31 10: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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