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的運費發票給貨主,貨主要求明細清單寫的貨物名稱是瀝青,但是實際是精煤,這樣可以嗎
答: 你好,建議按實際內容開具發票
銷售貨物,發票明細能開運費嗎
答: 你好,銷售貨物,發票明細不能開運費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貨物運輸費發票 ,個人找郵政代開普票 , 發票貨物服務名稱為運費 , 備注欄注明起運地-目的地,貨物名稱:配件,沒有配件明細種類以及車種車號 , 這樣的發票可以報銷嗎?
答: 自2007年9月1日起執行的《關于新版公路 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有關使用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01號)規定,準予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的貨運(僅指本通知規定的),發貨人、收貨人、起運地、到達地、運輸方式、貨物名稱、貨物數量、運費金額等項目填寫必須齊全,與貨運上所列的有關項目必須相符,否則,不予抵扣。 車牌號要寫上的,具體的客戶咨詢你稅務局,文件說的是必須有的 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67號 )規定,備注欄可填寫起運地、到達地和車(船)號等內容。


滿意的未來 追問
2019-11-28 16:24
立紅老師 解答
2019-11-28 16:28
滿意的未來 追問
2019-11-28 16:37
立紅老師 解答
2019-11-28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