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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11-26 18:46
參考一下這個,具體按你當地的規定
隨著城市污水處理率的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后產生的污泥最終處置問題日趨嚴重。為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理處置水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國家曾發布建城[2009]23號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同時先后出臺若干稅收文件,對污泥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業務給予政策扶持。
一、污泥處置及綜合利用涉及的增值稅政策
1、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征增值稅。污泥處理處置是指對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進行穩定化、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的業務。財稅[2008]156號文《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只規定對污水處理業務免征增值稅,而未涉及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處理處置業務的增值稅政策。隨著國家對污泥污染防治的重視,建城[2009]23號文要求,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改建和擴建時,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目前污泥處理設施尚未滿足處置要求的,應加快整改、建設,確保污泥安全處置。為此,財稅[2011]115號文《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也明確,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征增值稅。
2、符合條件的污泥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的政策。傳統的污泥處置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直接焚燒等,不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極易造成二次污染。為實現污泥減量化、無害化的安全處置,目前很多污水處理廠引進了污泥干化技術,通過一定的工藝,將污水廠含水量較高的的濕污泥干化成符合一定標準的干化污泥。有些地方將污泥干化工程就建在當地水泥廠內,將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收集后送入廠內干化車間,利用水泥窯的余熱,采用熱干化工藝,對污泥進行干化處理,干化產品直接投入水泥窯,做為摻和料與水泥廠工藝用料一同進入水泥窯系統進行最終處置,制成磚等建筑材料。此外,干化污泥還被廣泛用于土地改良、園林綠化、燃料等。為支持這種避免二次污染,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的污泥處理處置方式,財稅[2011]115號文規定,納稅人銷售以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為原料生產的干化污泥、燃料,且生產原料中污泥比重不低于90%的,可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應注意的是,根據財稅[2011]70號文《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只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而這種資源綜合利用收到的增值稅退稅并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因此不能作為不征稅收入。
二、污泥綜合利用涉及的所得稅政策
1、污泥綜合利用不享受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為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工作,促進節能減排,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出臺了若干稅收優惠政策,但不同稅種,其適用的優惠政策也是有區別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但在財稅[2008]117號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中,污泥及以其為原料生產的干化污泥、燃料,并不在該目錄所列綜合利用的資源及生產的產品范圍內。因此,盡管以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為原料生產的干化污泥、燃料可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但并不能享受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
2、污泥處置項目可享受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定期減免稅優惠。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自項目取得*9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9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在財稅[2009]116號文《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中的“公共污水處理”類別下,包括了專門從事城鎮污水和工業污水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以及污泥處置(含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因此,企業符合條件的污泥干化項目所得可享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這里應注意,財稅[2008]46號文《關于執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曾強調,只有2008年1月1日后經批準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才能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政策。為正確引導企業投資建設公共基礎設施,財稅[2012]10號文《關于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對于企業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經批準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只要其從事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相關目錄規定,就可在該項目取得*9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按新稅法規定計算的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期間內,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
3、購置用于污泥干化工程的設備投資額可享受抵免應納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根據稅法,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等專用設備的,其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在財稅[2008]115號文《關于公布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附件2“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包括用于污泥處置的“污泥濃縮脫水一體機”、“污泥干化機”等,因此企業購置這些設備,其投資額的10%可享受抵免當期應納稅額的優惠政策。根據國稅函[2010]256號文《關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這里購買設備的投資額,如果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當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時,則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當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時,則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如果企業購買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則為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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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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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