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想起訴,2017年四月份被騙貸款,有效期是三年,是到2019年底算三年還是2020年四月被騙貸款那天算三年
答: 你好,是從知道被騙和對方當事人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是2017年四月知道的,那么應到2020年4月。
#提問#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中貸款是從2018年貸的,但是2021年9月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時為什么扣除有效期是2021年9月呢
答: 你好,你是21年9月才采集的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訴訟時效中斷的問題,假如有效期限是2010.1_2012.1,如果我在2011.5月向對方索要欠款,是不是就中斷了,那訴訟時效是不是從2011.5-2013.5了?
答: 是這樣的,就是需要提供你們2011年5月要賬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