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請問,聯通公司提供的家庭或者公司用的上網寬帶屬于基礎電信服務11%,還是屬于增值電信服務6%,基礎電信概念里面的出租或者出售帶寬、波長等網絡元素業務,和增值電信里的互聯網接入服務,這兩個我分不清,是什么概念?
答: 屬于增值電信服務,6%的數量。基礎電信就是語音和短信。
增值稅中出租帶寬和互聯網接入服務是同一個意思嗎?
答: 出租寬帶是基礎電信按10%,互聯網接入是增值業務6%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出租互聯網出口帶寬,出租光纖鏈路傳輸服務,還有要求對方提供服務器的托管服務,包括提供網絡連接,排除故障等,這些是不是都要交印花稅啊?
答: 1.印花稅是根據稅目列表進行納稅的,稅目范圍內合同的應納稅,稅目范圍外合同的不屬于納稅范圍。 2.其財產租賃合同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3.結論:出租帶寬、出租光纖鏈路傳輸服務不屬于財產租賃合同范圍;服務器托管協議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的一般服務,不屬于印花稅印稅范圍。因此,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