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好聲音的贊助商加多寶的贊助支出屬于業務宣傳費嗎?所得稅前扣除如何規定
答: 你好,有廣告性質的,可以作為業務宣傳費
中國好聲音的贊助商加多寶的贊助支出屬于業務宣傳費嗎?所得稅稅前扣除規定有何不同?
答: 贊助費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第十條第六項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贊助支出不得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六項所稱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如果與生產經營在相關的支出,才可以稅前扣.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我們自產的產品和外購的商品,免費送給客戶試用,我是做在業務宣傳費里,那企業所得稅匯算的時候,這個送給客戶試用的業務宣傳費能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還是要調增
答: 你好,同學 限額扣除的,超過的部分納稅調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