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教個稅的兩個問題: 1. 我是五月至今來這個單位的,工資一直是五千,然后之前1-2月份不到五千,3-4月待業。現在要發季度獎,16800,除了保險我只能抵5000X5個月25000嗎?為什么系統里我是這個呢?那在這單位之前1-4月份不能抵5000X4嗎? 2.之前沒達到個稅起征點所以子女和贍養父母也就沒提交專項扣除。然后這幾天報上的話,這個專項扣除是從哪個月開始計算呢?還是全年都可以扣呢?還分什么時候到這個公司的么?
恩恩北北
于2019-10-14 15:30 發布 ??872次瀏覽
- 送心意
大強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
2019-10-14 16:29
1、是的,您只能抵5000X5個月25000,因為之前你的任何信息,該公司都不會知道。但是到明年匯算清繳的時候,1-4月的會合并進去計算,您的稅款會多退少補。2、專項扣除是按照上報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分什么時候到公司。希望能夠幫助到您,祝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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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沒有超過不填寫數字。
2019-01-09 19:00:34

您說的應該是免征額,工資薪金的免征額是5000,計算個稅的時候工資總額是要包含提成,獎金之類的,這個總額,
2020-05-14 10:11:25

工資的起征點都是3500以上,工資只有個稅要納
2016-09-18 17:04:45

是的。個稅發生的時間是實際發放工資的時候為準。10月以后發的工資是以5000為標準扣除,11月的時候申報所屬期為10月企業代扣的個人所得稅。
2018-10-10 22:34:38

您好
公司在職員工工資都沒有達到個稅起征點,個稅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不是必須填寫
個稅報表需要每個月填寫
2021-09-04 13: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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