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 客觀20-4老師,選項C管理人可以將自己的部分職權轉讓給他人是正確的對不對?
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 《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 法〔2018〕53號規定: 管理人應當依法管理和處分債務人財產,審慎決定債務人內部管理事務,不得將自己的職責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他人。 所以C是不對的
經濟 卷5,3-9老師,選項C為什么正確呢?公司董事一年轉讓股份不是不可以超過25%嗎?
答: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這里并沒有超過25%,所以是正確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第四題經濟法,D選項沒有解析,可以麻煩幫我解釋一下嘛
答: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要求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不得主要來自合并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因為你要是來自這個,說明自己的主營業務不穩,都是靠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