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具體情況是從2019.8月起社保基數下調,1-7月稅務已扣繳的相應的差額也退了,體現在8月社保收取里抵減的。因為我們是勞務派遣企業,為派遣員工代繳的社保單位部份都是對方單位打來的,收到合作單位的款項時做的收入,繳納時計入的管理費用,現在稅務退給我們了,我在管理費用了沖減了1-7月的單位部份和個人部分,而我們暫時沒退給合作單位,那這樣的話,我們的收入沒變,管理費用沖減了,利潤就多了這部份,是就這樣作為利潤了,還是把這部份應該退給單位和員工的社保提出來放在其他應付款里好呢?我這樣處理正確嗎?
答: 如果還回去就是計入其他應付款里面,如果不還回去那就是計入你們的收入
老師,具體情況是從2019.8月起社保基數下調,1-7月稅務已扣繳的相應的差額也退了,體現在8月社保收取里抵減的。因為我們是勞務派遣企業,為派遣員工代繳的社保單位部份都是對方單位打來的,收到合作單位的款項時做的收入,繳納時計入的管理費用,現在稅務退給我們了,我在管理費用了沖減了1-7月的單位部份和個人部分,而我們暫時沒退給合作單位,那這樣的話,我們的收入沒變,管理費用沖減了,利潤就多了這部份,是就這樣作為利潤了,還是把這部份應該退給單位和員工的社保提出來放在其他應付款里好呢?我這樣處理正確嗎?
答: 代收代繳的那部分,從以開始就應該要掛往來,直接從往來里面走,而不應該確認為收入,如果你之前確認收入了,那么現在有退款的話也應該要沖減收入,這樣才是平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發工資時扣個人保險、公積金不記入其他應付款,而是沖減管理費用。上交保險時不分單位和個人部分全部記入管理費用。月未將個人負擔這部分由管理費用轉入其他應收款,請問這樣做利弊!
答: 你好!這樣的話,不符合會計規定吧,因為代扣的,不屬于費用,所以扣的時候不能沖,管理費用


cq子欣 追問
2019-09-1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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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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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