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郭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2019-09-12 09:21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
(二)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相關問題討論

小規模之前稅率是3%的,現在是1%。
2021-06-30 10:49:19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
(二)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2019-09-12 09:21:56

答: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和退役士兵增值稅優惠政策不能同時享受,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適用于殘疾人自營經濟活動,對應的增值稅是不征收的,而退役士兵增值稅優惠政策是指政府要盡可能的減輕退役士兵的稅負,從而提高其及家庭的生活水平,但是增值稅優惠是有條件的,平時要保持良好的納稅記錄。
拓展知識:殘疾人自營經濟活動是指殘疾人以自我經營方式從事個體經營活動,如自營商店、經營小餐館等,這種活動不受行業和規模的限制,可以根據殘疾人的身體條件、個人能力及興趣特長來選擇自營項目。
2023-02-27 14:02:00

你好,增值稅沒有優惠政策,還是之前的
附加稅,如果月銷售額10萬以內,可以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2021-07-03 10:40:37

您好,是這樣的,如果是用于目標脫貧地區,增值稅是免的
2023-09-25 11:44:33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商曉 追問
2019-09-12 10:37
郭老師 解答
2019-09-12 10:37
商曉 追問
2019-09-12 10:38
商曉 追問
2019-09-12 10:39
郭老師 解答
2019-09-12 10:39
商曉 追問
2019-09-12 10:39
郭老師 解答
2019-09-12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