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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與一家裝飾公司簽訂了采購合同,項目明細包括購買設備、家具等,同時還有線路鋪設、安裝監控等其他事項,請問發票開具,應按照具體明細對應一一開具,并區分貨物與安裝,還是可以匯總一并開具
采購合同簽訂后,開了全額發票,后來采購合同調整,有的材料減少有的材料增加,總的采購金額是增加的,可以只開差額增加那部分的發票嗎?這樣算不算發票和合同明細不一致?


????cc???? 追問
2019-08-20 10:48
彩麗老師 解答
2019-08-20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