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19-07-30 09:37
一、“禁止非法代開發票、不得虛開發票”是總的原則。現行《發票管理辦法》,《刑法》及修正案和相關司法解釋等,均將虛開(非法代開)發票、特別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可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行為作為懲處的對象。
二、稅務行政處罰方式:
1. 沒收違法所得。
2. 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罰款的第一檔處罰“可以并處”是選擇性規定,第二檔處罰是強制性規定,對達到標準的必須并處罰款。
三、非法代開發票的,與虛開發票負同樣的法律責任。長期以來有一種誤解,認為非法代開發票只是輕微的違章行為,究其實質來說,代開和虛開都是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修訂后的《發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對非法代開發票的,依照對虛開發票的處罰規定來處罰。
四、界定虛開的主要標準是“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這里的“情況”是指某項經濟業務的全部情形,即使是有貨物交易或勞務發生,只要開票人不是實際銷售(提供)方;或者開票人是實際銷售(提供)方,但是金額不符;或者與實際交易項目不符,都屬與實際經營業務的情況不符,即構成虛開。在認定虛開發票的行為時,應根據查獲的證據和查證的事實,依具體案情作如下情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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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非法代開發票、不得虛開發票”是總的原則。現行《發票管理辦法》,《刑法》及修正案和相關司法解釋等,均將虛開(非法代開)發票、特別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可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行為作為懲處的對象。
二、稅務行政處罰方式:
1. 沒收違法所得。
2. 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罰款的第一檔處罰“可以并處”是選擇性規定,第二檔處罰是強制性規定,對達到標準的必須并處罰款。
三、非法代開發票的,與虛開發票負同樣的法律責任。長期以來有一種誤解,認為非法代開發票只是輕微的違章行為,究其實質來說,代開和虛開都是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修訂后的《發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對非法代開發票的,依照對虛開發票的處罰規定來處罰。
四、界定虛開的主要標準是“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這里的“情況”是指某項經濟業務的全部情形,即使是有貨物交易或勞務發生,只要開票人不是實際銷售(提供)方;或者開票人是實際銷售(提供)方,但是金額不符;或者與實際交易項目不符,都屬與實際經營業務的情況不符,即構成虛開。在認定虛開發票的行為時,應根據查獲的證據和查證的事實,依具體案情作如下情形的分析:
2019-07-30 09:37:38

你好 無論虛開還是接受使用虛開專用發票,均構成犯罪。 接受虛開發票導致少交稅的 會補繳納稅費 %2B滯納金 %2B承擔罰金; 嚴重的偷漏稅的 會有刑事責任的。 這個就要看稅局怎么認定了。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20-01-10 19:26:48

比如說客戶找我們虛開10000元,然后我們收幾個票點。。剩余的款走私人賬返款。
2018-08-26 23:25:23

稅務查出來后,對公司罰款,數額巨大的構成刑事責任。
2015-11-21 19:39:05

有沒實際交易存在,需要看你們交易實質有沒
2019-03-13 12: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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