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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07-16 09:04
1.納稅人預售開發產品時需要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2.一般納稅人應在取得預收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3.“銷售額”和“扣除金額”都按照含稅金額填寫。
4.房地產企業預售房地產項目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因為房產企業在收到預售款時并不發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的稅款不能抵減預繳當期的應納稅額,而應在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時才進行抵減,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房地產企業預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不需要提前計提的。
2018-08-31 22:01:12

1.納稅人預售開發產品時需要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2.一般納稅人應在取得預收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3.“銷售額”和“扣除金額”都按照含稅金額填寫。
4.房地產企業預售房地產項目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因為房產企業在收到預售款時并不發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的稅款不能抵減預繳當期的應納稅額,而應在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時才進行抵減,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2019-07-16 09:04:47

您好,房地產企業根據確認的收入和增值稅率,計算出增值稅,再減去進項稅(一般納稅人),來交增值稅的,根據確認的收入,減去成本費用得出的利潤,再乘以企業所得稅率,來交企業所得稅的。
2018-08-15 21:00:25

預售,收到預售款時開始預交納。
2019-08-30 17:10:51

你好,按以往的文件為例,增值稅為11%計算,現在為9%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確認問題:
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應納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交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和會計處理
2預交土地增值稅的計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交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和會計處理
根據上述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收到預收款時:
1、一般計稅方法下:
預交土地增值稅=預收款/(1+11%)*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2、簡易計稅方法下:
預交土地增值稅=預收款/(1+5%)*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計征依據:
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
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A項目(開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2017年7月銷售普通住宅預收房款1110萬元,根據當地的規定,土地增值稅預征率2%。則:
1、正常情況下,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
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不含增值稅收入=1110/(1+11%)=1000萬元
預交土地增值稅稅款=不含增值稅收入*土地增值稅預征率=1000*2%=20萬元。
2、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
應預交的增值稅稅款=1110/(1+11%)*3%==30萬元
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1110-30=1080萬元
預交土地增值稅稅款=1080*2%=21.6萬元。
從上述結果來看,雖然計算簡化了些,但預交的稅款比正常計算的方法下要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規定“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可按照”上述方法進行計算,但在個別省市,強制納稅人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繳納我認為有些欠妥。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交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和會計處理
3預交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交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和會計處理
沿用上例,該企業預交土地增值稅20萬元,則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0
貸:銀行存款 20
待開發項目達到完工條件,相應的收入及成本結轉損益時,將土地增值稅轉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20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0
但有的企業在預交土地增值稅的同時就將其轉入“稅金及附加”,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和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則。
還有的企業在預交土地增值稅的同時將其轉入“預付賬款或待攤費用—待轉土地增值稅”,在符合完工條件時再轉入“稅金及附加”。我認為這樣處理“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期末余額更能準確反映土地增值稅在項目未完工時應該預交的金額,更能反映出期末資產負債狀況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所以,我個人更傾向于這種會計處理方式。
2019-08-30 17: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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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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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