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我2019.1月份申報個稅申報的是12月份發放的11月份工資的個稅,那個5000元的基數免額是從2020年1月份申報算,還是2020.1月份所屬期算,要是2020年1月份所屬期的話應該是2020年2月份申報的2019.12月份的工資。怎么扣個稅呢
答: 您好,2020年1月份所屬期的話應該是2020年2月份申報的2019.12月份的工資,屬于2020年的收入,會重0開始重新算收入。
總部有旗下A,B兩家公司,7月將38000作為19年的年終獎發放給員工C,但員工一直在A公司名下申報工資和個稅,而這38000是從B公司發放給員工,員工從未在B公司申報個稅,那么我這邊個稅申報該如何處理!
答: 你好,按照實際工資申報就可以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你好,關于個稅申報的問題想咨詢一下,現在當月發放的工資是當月申報個稅嗎?
答: 你好,當月發的次月報個稅


壹休 追問
2019-07-03 20:27
郭老師 解答
2019-07-03 20:39
壹休 追問
2019-07-03 20:59
郭老師 解答
2019-07-03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