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朋友和房東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但房東收房租后一直沒開發票。現在經房東同意,將房屋承租人從我朋友變更為我,承租人的權利義務均由我承受,我朋友退出。那么,合同轉讓前我朋友以前已經交過的租金發票是開給我,還是只能開給我朋友呢?
答: 按合同法與稅法,只能開給朋友。
老師,你好!我是在一家商場上班,去年12月商戶有轉19年12月到20年6月租金53820元,一年的租金就是107640元,今年我們商場有與商戶簽訂了變更合同,從19年12月到20年12月期間的租金減少,全年的租金變成了64282.98元,我之前已經開了19年12月到20年6月份的發票給商戶,發票的備注欄填寫了19年12月到20年06月的租賃時間,現在商戶還需交10462.98元,這個差額部分的發票,備注欄的時間要怎么來填?
答: 你好,按照實際的時間備注就行了,那你這個就是19年12月到20年06月的租賃時間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公司的電費發票是房東的名字也可以吧,不一定要變更成公司名吧,有租賃合同就可以吧。
答: 問下你稅局口徑看你稅局認可不

